镇江市市属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2、学校会计制度
3、最新政府会计制度 财会[2017]25号,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4、非盈利结构会计制度
5、2012小企业会计制度 ...
6、满足用户多样化做账需求
立即下载:学校食堂财务软件
镇教办发〔2012〕1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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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江市市属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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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0〕108号)和镇江市中小学学生食堂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镇价规〔20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属学校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镇江市市属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市属各学校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请各辖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实际,制定适合本地区的食堂会计核算办法,并报市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处备案。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附件: 镇江市市属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0〕108号)、《镇江市中小学学生食堂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镇价规〔2011〕1号),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学校食堂(简称学校食堂)。 三、学校食堂以服务为宗旨,每学期按实结算,不以盈利为目的。 四、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期末进行收支结转。 五、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库存物资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 六、学校食堂核算以人民币“元”为本位币,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并按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八、本核算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修订和解释。 九、本核算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及核算 一、会计科目表
二、科目使用及说明 (一)资产类 101 现金 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4.定期或不定期盘点现金。长款归公,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短款由出纳个人赔偿。 102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在银行开设账户中存入的各种款项。一所食堂只允许在银行开设一个账户,不得以银行存折、储蓄单等形式代替银行账户。 2.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食堂的银行存款实际数。 3.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至少核对一次。月终时,账面结余数与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核对查明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会计人员确认盖章。“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不得作为调整账簿记录的依据。 103 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备用金等。 2.本科目下应设置备用金等明细科目。 3.发生应收及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各种应收款的总额。 4.本科目按不同项目和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104 库存物资 1.本科目核算食堂各种主、副食品及燃料等一次购买分批分期使用的各种物资。同时记录采购物资的名称、时间、品种、数量等信息并留存进货方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质量检验检疫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本科目核算的物资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物资经验收入库后,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时,根据出库单(或出库单汇总表),借记“伙食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库单每月末必须汇总,用以备查和进行库存分析、伙食质量分析。 3.本科目按物资类别、品种和规格进行数量、单价和金额等明细核算。根据物品入库凭证和出库凭证逐笔进行登记,月末结出余额。对库存物资应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随购随用的物资,可不通过本科目核算,直接借记“伙食支出”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5.对于批量采购,分批领用消耗的物资,可按以下八大类进行明细核算:①燃料类②食油类③粮食类④调料类⑤荤菜类⑥蔬菜类⑦餐点类⑧其他。 6.学校食堂对采购、领用或消耗物资,要建立台帐。记录采购、领用或消耗物资的名称、时间、品种、数量等信息并留存进货方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质量检验检疫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120 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由食堂购置或拥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财产。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虽不满800元的大宗同类财产也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 2.增加固定资产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同时借记“伙食基金”,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处置、清理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基金”,贷记本科目;同时冲销该固定资产相对应的累计折旧,借记 “累计折旧”科目,贷记“伙食基金”科目。处置、清理固定资产净收入,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伙食基金”科目, 3.本科目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并设置相应的固定资产卡片,实施实物登记受理制度。在学校行政账上反映的由食堂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不需在此核算。 4.累计折旧。 1)本科目核算食堂购置的固定资产折旧。学校及主管部门投入、财政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无须计提折旧。 2)食堂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记“伙食支出---设备折旧成本”,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3)折旧年限,由会计人员根据固定资产质量、使用、维修和保养等情况合理予以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4)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是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剩余残值,也不再补提和计提折旧。 130 待处理财产损溢 1.本科目核算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食堂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 2.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生盘盈时,现金借记“现金”科目、库存物资借记“库存物资”科目等,贷记本科目;待查明原因经领导审批后,现金长款贷记“其他收入” 库存物资等盘盈贷记“伙食支出”等科目,借记本科目。发生盘亏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库存物资”等;查明原因后,属于人为因素的,应由过失人负责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本科目;属于正常自然损耗的,借记“伙食支出”,货记本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尚未处理的各种物资的净损失,贷方余额为尚未处理的各种物资的净溢余。 (二)负债类 201 应付账款 1.本科目主要核算应付而未付的各种货款,如采购主副食品、燃料等发生的应付货款。 2.采购的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时,借记“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货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 3.本科目按债权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202 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应付和暂存的各类款项,如学生、教师预缴的伙食费,实行包餐制学校于开学初一次性缴纳的伙食费,饭菜票或充值卡充值等款项,并按应付、暂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和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2.学生或教师预缴伙食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每月末结转确认收入,以充值卡或饭菜票方式结算的,以师生实际支出的伙食费作为食堂伙食收入。以包餐制结算的,月末凭食堂每月“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科目的合计余额,确定学校食堂的伙食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退伙食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月末一般为贷方余额,反映食堂应付未付、应转未转的暂存款总额。 (三)净资产类 301 伙食基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或上级部门拨给食堂的启动资金和累计结余情况。 2.学校或上级部门拨给食堂的启动资金或资产时,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物资”等科目,货记本科目。期末计算伙食基金时,将“伙食结余”科目余额转到本科目,借记“伙食结余”,贷记本科目。 302 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用自有资金购入的固定资产形成的基金。 2.本科目借方登记因固定资产报废处理而使固定基金减少;贷方登记增加的固定基金。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拥有的固定基金总额。 303 伙食结余 1.本科目按期核算食堂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2.期末计算结余时,应将“伙食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结转到本科目,借记“伙食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贷记本科目;将“伙食支出”、 “专款支出”和“其他支出”科目余额转到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支出”、 “专款支出”和“其他支出”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至当期期末累计亏损数,贷方余额反映至当期期末累计盈余数。 3.期末结转后,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伙食基金。 4.为及时反映食堂的盈亏状况,应按月编制“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如收支差距较大,要及时调整价格,确保全年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3%以内。 (四)收入类 401 伙食收入 1.本科目核算食堂向师生提供膳食服务等收取的伙食费收入及代办伙食收入。 2.实行包餐制供应的食堂:月末,凭食堂每月“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科目的合计余额,确定学校食堂的伙食收入。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充值卡或饭菜票方式结算的食堂:月末,凭食堂每月打卡或饭菜票消费的总额,借记 “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除上述第2条情形外,学校食堂收到应确认伙食费收入的其他款项,借记“现金”、“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下设: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代办伙食收入等明细科目。根据来源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402 上级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由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补贴给食堂的款项。 2.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结转时,借记“伙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根据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403 财政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财政部门提供的学生食堂价格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餐补助等拨款。 2.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结转时,借记“伙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根据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404 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除伙食收入、财政补助以外的其他杂项收入等。 2.确认收入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结余”科目。本科目期末无余额。 3.本科目可按收入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4.学校食堂不得将小店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等收入记入食堂收入。 (五)支出类 501 伙食支出 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直接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设备折旧成本等。不包括各项上级及财政投入的固定资产折旧。 2.对于现购现用的物资,不通过“库存物资”科目核算,在购买货物验收合格后凭采购单及审核后的发票,直接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对于一次购买分批分期使用的各种物资,应执行进、出库制度。领用以“出库单”计算领用物品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科目。期末结转时,借记“伙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无余额。 3.原材料成本可按下列项目进行明细核算:①粮食,②菜金,③调料,④食油,⑤燃料,⑥水电费,⑦其他。也可根据管理需要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4.人工成本包括本食堂直接发生的和集中管理部门分摊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等 5.设备折旧成本。非财政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包括食堂专用的各种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交通工具等,根据不同设备折旧年限,按月计提折旧。 503 专款支出 1.本科目核算财政部门提供的学生食堂价格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餐补助等专项支出。 2. 财政学生食堂价格补贴按原材料成本进行明细核算。学校食堂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餐补助等专款的情况设立台帐,记录学生的就餐情况,月末根据学生就餐台帐结转专款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支出”。期末结转时,借记“伙食结余”,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根据专款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504 其他支出 1.本科目核算不能计入伙食支出的其它各种杂项开支及集中管理部门分摊的培训费、交通费等。 2.支出发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 或“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结转时,借记“伙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无余额。 3.本科目可按支出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4.学校食堂不得将发放给教职工的现金和实物等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记入食堂支出。 第三部分 账簿设立 会计账簿是由具有一定格式、相互联系的账页组成,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用以连续、系统、全面地记录和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根据食堂的经济业务,主要设立以下账簿:
第四部分 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是反映食堂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各级部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的重要资料,必须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食堂集中管理部门要分别编制各学校食堂报表,月度终了,要对所有食堂报表进行汇总。 资产负债表 学校名称: 年 月 单位:元
负责人: 审核人: 制表人: 收支明细表 学校名称: 年 月 单位:元
负责人: 审核人: 制表人: 其他相关表式 采 购 单 采购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验收人留存联,第三联交会计作为入帐依据,第四联先由购菜经手人保留,待开具发票后作为发票附件报销。 采 购 单 (本单一式四联) 单位: 年 月 日 编号:
附件张数: 购菜人: 验收人: 入 库 单 购货人将购入的伙食材料连同发货票一并交材料保管员进行验收入库,保管员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一份保管员凭此记库存物资数量金额明细帐,一份附发票后到出纳处报销入帐,一份留存。 入 库 单 (本单一式三联) 单位: 年 月 日 编号:
记帐: 收料人: 购料人: 验收人: 出 库 单 出库单应由厨房负责人填写,一式三份,交领料人去仓库领料。一份领料人带回作为物资进入食堂的依据,一份保管凭以记帐,保管员按物资分类定期汇总,做好“发出物资汇总表”,并报会计处进行记帐。 出 库 单 (本单一式三联) 单位: 年 月 日 编号:
记帐人: 厨房负责人: 发料人: 领料人: 物 资 盘 存 表 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和进出库制度。日常发出物资成本根据帐面数量和金额来计算。物资的实有数和帐面数应定期进行核对,保证帐实相符。同时仓库保管员记录的库存物资明细帐与会计记录的库存物资金额帐应定期进行核对,保证帐帐相符。 物 资 盘 存 表 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元
主管人: 记帐人: 复核人: 盘存人: 费用分摊表 费用分摊表应由集中管理部门主办会计填写,经集中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进行记帐。 费用分摊表 单位: 年 月 日 编号:
审批人: 制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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